基督第二次降临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实属多余
这标题可能容易让人误会,以致产生反感,在此先说明一下,如果基督第二次降临确实要在地上作王一千年,我即使有天大的胆也不敢说神这样作是多余的。因为基督第二次降临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只是某些人的理解,这理解并不等于是事实,而且,我认为,在神的救赎计划中,基督第二次降临与信徒一同作王一千年显然是多余的,以下我谈谈个人的理解。
有许多弟兄姐妹相信,基督第二次再来时,会在地上作王一千年,那时所有得胜的基督徒会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作王管理这个世界。等到这一千年过去以后,神的儿女才升到天上,享受天堂中永远的福份。他们这样理解主要是根据启示录20:4-6的记载: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它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这里确实是白纸黑字写着,这些复活的人,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可能有人会问:这里不是指将来基督再来时,还要在世上作王一千年吗?而后面的经文又提到,一千年过去之后,才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然后才是新天新地。
是不是圣经明白写着与基督作王一千年,就应该完全按着字面意思来理解呢?我个人认为,启示录作为启示文学,是有其特殊性的。在保罗和其他使徒所写的关于教会的书信中,都没有提到与基督作王一千年。约翰在拔摩海岛上见异像,领受神的启示,把神所启示的异像记录下来,他所记录的是关于末后事情的一幅幅图画。对于这些图画的解释,跟新约教牧书信中清楚明白的教导,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正是启示录之所以难解的一个原因所在。如果圣经清楚的教导我们:基督再来时,先在世上与得胜的圣徒一同作王一千年,然后才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再以后神的儿女同进永世的国里。那我们对这真理是无可怀疑的。但如果根据约翰所见的一个画面,我们所得出的只是对这幅画面的解释,我们就要根据圣经的整体原则,来考虑这种解释是不是合理。
因为约翰在异像中看到:有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而这几个宝座,他并没有清楚交代说是设立在天上,还是在地上。此外,他也没有提到时间是在基督第二次再来时。所以,如果一定要说成是基督第二次再来时,基督在地上设立宝座作王,显然是不严谨的。
再者,他看到复活的人,是为耶稣被杀的灵魂,以及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受过兽印记的人灵魂复活了。这里说的是灵魂复活了,而不是指身体复活。
如果非要把灵魂复活理解成死后的人身体复活。那么,这些复活的人一是殉道者,二是没拜兽与兽像而死了的人。就是指末世敌基督出现时,没拜过兽与兽像,并且已经死了的人。
这里就有几个问题了,
首先,使徒没有提到未曾殉道而得胜的人的复活,这与今日许多人认为得胜的人要在千禧年与基督作王一千年不相合,分明只有殉道者复活与基督作王。
其次,大罪人——兽出现时,没有拜像也没有受印记的人,还活着的人没有提到。只提到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它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可见末后如果还有蒙神保守活着而得胜的人无份于在千禧年作王。
从这里只有殉道者才能与基督作王一千年看来,很可能意思是指殉道的人虽然带着羞辱而死,在天上却是与基督同活,不只同活,且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第三、启示录提到,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上有份的有福了,第二次的死在他身上没有权柄,这里似乎告诉我们,还有第二次复活,而在头一次复活上无份的人,第二次的死在他身上是有权柄的,那第二次复活应该是指不信的人复活受审判才对。难道说只有殉道者才不至灭亡吗?这样的理解显然是违背圣经真理的。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实可以解释为“头一组享受复活的人”。
我们再看保罗论基督再来时的事,他说:“我们现在归类主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5-17)这里保罗告诉我们,基督再来时,是死人先复活,活着的人被提到云里与主相遇,然后就永远与主同在。这里,他提到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并没有说,在基督里得胜的圣徒先复活,或者说,在基督里殉道死的人先复活。而是指在基督里死了的人都必先复活。可见基督徒的复活只有一次,只要他是属于基督的,只要他是得救的人,不论他们的人生得胜到什么程度,都要一起复活。以后是活着存留的人,一同被提到云里,这里也没有说活着信耶稣而特别得胜的人被提,而是指所有属于基督的人,都要被提到云里。这样就和主永远同在,这里保罗也没有说,被提后要先降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然后才在天堂里与基督永远同在。许多讲道人常常说,基督再来时,我们要与基督在空中相遇,然后又降临在世上,在地上作王一千年。但这是显然是他们另外加上去的解释。
我们再看保罗在另一处关于复活的教导: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林前15:22-26)
这里保罗提到关于复活的几个问题:一、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只要是在基督里的人,都会复活。二、复活的次序是:基督,他已复活作我们复活初熟的果子,然后是属基督的人。三、接下来是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要毁灭。也就是把一切仇敌都毁灭了,这里应该是指白色大宝座的审判,魔鬼被投入火湖,罪人受审判灭亡。四、基督必要作王,尽末毁灭的是死。
结合保罗在帖前论到复活的经文可知:基督再来时,所有的属基督的都要复活,然后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最后毁灭的就是死。这里跟启示录中提到白色大宝座前审判之后,提到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自亲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两者是相互一致的。保罗从来没有提到基督徒在复活之后有一个千年作王的阶段,如果把启示录中神启示约翰的异像中那幅图画理解成复活后先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再毁灭一切仇敌。穿插在保罗关于复活后的真理中,显然是不严谨的。因为他意味着保罗竟然忽略了有这么一个千年的时间。如果我们发现那些强调这个千年教训的人,对这一千年的重视程度,那就更让人觉得保罗的忽略不可理喻了。因为有许多人甚至说,圣经中提到天国是努力进去的,认为这个天国就是指这千禧年国度要努力进去的。我们知道耶稣所传的福音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神的国近了,你们应当改悔,信福音(可1:15)。耶稣叫人信福音的目的也是叫人可以进天国。如果这个天国就是千禧年,保罗竟然不知道,谁还能说保罗是明白福音的呢?事实上,耶稣所传的信息,在马太福音是天国近了,马可福音是神的国近了,也告诉我们,天国与神的国是相同的概念。有些人一定要把天国说成是千禧年国度,其实是一种强解。
那些主张千禧年国度要努力争取的人,往往引用这节经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天国是努力进去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他们认为进神的国就不需要努力,却不知保罗说过:“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所以,圣经中提到的努力进天国,不是努力来赚取天国的福份,而是得着天国福份的人要努力排除信仰上的各种艰难。而这种努力,正是真信仰的特征。
再者,关于基督再来与复活的基督徒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的事,按常理来思想,也是不可能的。
第一,基督再来时,是荣耀的神,不象第一次基督降世是神在肉身显现。神的荣耀在血肉之躯的人类中间显出完全显现时,谁能在他面前站得住呢?哪一个罪人不会死呢?启示录1:7说:“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这话是真实的,阿们!”这经文明确告诉我们,基督二次再来时,是万族哀哭之时,因为这时正是他要审判万民之时。如果说基督再来时要在世上作王一千年,然后才开始审判万民,难道在一千年作王后,基督又回到天上,然后再驾云降临吗?
第二、复活的基督徒是复活后的灵生命,在血肉之躯的人类中作王管理他们,过过作王的瘾,有此必要吗?难道说这些基督徒在肉身活着时没作过王,神要补偿他们吗?他们生前世上的物质没有好好享受,让他们复活后享受一千年吗?这种说法显然是荒唐的。
第三、主张在世上作王一千年的人,都认为这是得胜者才有的奖赏。我想问一个问题:到底是永恒有价值呢?还是弹指一挥间的一千年有价值?得胜者让他享一千年的福,然后再跟不得胜的一同享受永福。照我看,还不如让得胜的人在地上享享成功发财,进入永恒以后再跟不得胜的一起享永福更现实。也就是说,按真理的原则看,基督第二次降临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其实是多余的,是人对圣经的理解,而不是基督真正要实行的事。
如果还有人觉得有疑问的话,可以看看历代的信心伟人所盼望的是什么,圣经何曾提到他们盼望将来在千年国度中与基督作王一千年呢?希伯来书告诉我们:“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也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来11:16)”就连我们的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也没有盼望过什么千年国度,而是盼望神为他预备的天上更美的家乡。而且圣经告诉我们:“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11:40)”也就是说,这些信心伟人的终极盼望,也是我们所有跟从他们信心脚踪之人的盼望,将来有一天,我们要同进天城、同得荣耀。
难怪保罗临终的时候,从未提过自己得胜了,要与基督作王了,他说:“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8)因为只有永恒不朽坏的才是我们基督徒追求的奖赏,如果是暂时的,别说作王一千年,让你作王一万年,也不过转眼成空,与永恒相比,也没有丝毫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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